|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号议案的答复 |
| 发布日期:2025-08-11 信息来源:兰州市民政局 |
兰民办字〔2025〕2号 签发人:陈立江 翟兆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注城市失业和经济失败人员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及其他人大代表对城市失业和经济失败人员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对于帮助城市失业和经济失败人员走出困境、重新融入社会有着重要意义。根据你们的宝贵建议,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城市失业和经济失败人员救助工作答复如下。 一、优化社会救助政策,扩大范围“保民生”。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兰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救助制度体系。 二、全面落实低保政策,精准救助“兜底线”。指导各县区严格落实低保制度,适度放宽低保认定条件,准确核查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对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造成的必须支出予以扣减;对维持低保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适当豁免;对就业人员就业成本按照务工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确保符合条件的因经济失败而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截至5月底,全市现有城乡低保2.85万户5.53万人,今年1-5月累计发放补助金1.42亿元。 三、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缓解民困“救急难”。严格落实“支出型”和“急难型”救助政策,对于因车祸、火灾、危重病及其他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享受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结合困难程度和实际需求,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对急难救助对象,根据具体情形,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采取“一事一议”和“资金前置、手续后置”的方式,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截至5月底,全市实施临时救助2025户4797人次,支出资金1307.94万元。 四、强化动态监测预警,主动救助“防风险”。依托甘肃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运用部门“大数据”,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常态监测、及时预警,一经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推动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细。截至5月底,累计预警信息276条,经过入户核查,纳入城市低保16户26人、农村低保2户2人、农村特困2户2人,给予临时救助40户80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城市经济失败人员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问题,精准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0931-8231539
兰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