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2-21 |
根据工作需要,2025年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宣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在兰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参数: 通过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重要祭祀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殡葬改革。 1、手机短信息推送宣传,点对点推送曝光量至少为150万人次,清明节3次,中元节1次,寒衣节1次。 2、微信朋友圈殡改公益广告制作及推送宣传,制作不少于5个版本的殡改公益广告、殡改宣传短片等内容,每个短片时长不少于30秒。推送时间初步定为清明节前每天凌晨开始,每个受众每天只推送1条宣传内容,受众群体至少为100万人次, 3、出租车顶灯文字滚动宣传,清明节3天在11000辆出租车顶灯宣传,每车每天滚动宣传320次。 4、公交数字移动电视宣传,清明节期间5天在全市范围内1100辆公交车移动电视播放殡改政策,每天每辆播放30次,每次30秒。 5、制作在主要街道、社区、各县区殡葬事业单位、各经营性公墓的宣传条幅,条幅规格长1200米,宽0.9米。 二、项目预算 手机短信息推送宣传费4.5万元;微信朋友圈殡改公益广告推送宣传费3万元;出租车顶灯文字滚动宣传费4.5万元;公交数字移动电视宣传费1.8万元;宣传条幅制作费:1.08万元。总计14.8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五)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原件(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原件(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入账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凭证)。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八)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方式:100%预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项目报价单按项目内容分别报价。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及报价单需密封包装递交。 五、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 2025年3月3日10:00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点 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上沟109号)。 八、公告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兰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lanzhou.gov.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上沟109号9楼 联系人:朱彦晖 联系电话:0931-8447343
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