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商业银行承接本市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的公告 |
| 发布日期:2025-12-17 信息来源:兰州市民政局 |
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健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制度,按照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民办发〔2025〕9号),在2024年12月9日征集的基础上,继续征集承接养老机构预收费的商业银行,凡符合条件、审核合格的,均可纳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商业银行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等,并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管和预警,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2025年2月10日已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格继续有效,不用重复报名。 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能够有政策理论强、业务技能高、服务效能好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并服务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 5.具有承担合作内容所需的专用存管账户管理系统,具有数据开发对接能力,能实现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三、报名方式 请有合作意向的商业银行提交项目申请函,申请函要概述本银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基本情况,并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06室,联系电话:8238090,电子版同步发送电邮至lzsmzjfcc@163.com。 四、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市民政局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综合资信状况、服务水平、风控能力、人力资源等因素确定可以承接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并建立动态进出机制,结果通过兰州市民政局官网、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兰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