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96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日期:2024-09-23 |
兰民办字〔2024〕27号 签发人:颜烨鲁 薛文军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兰州市儿童福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社会网络体系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和政策保障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00余名;全覆盖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11名,村(社区)儿童主任1066名。 一、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认真落实《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2019年的1320元/人/月提高至1642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2019年的960元/人/月提高至1253元/人/月。2019年以来,累计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9345.47万元,有效保障了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2016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2019年,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孤儿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保障孤儿的教育权益。 二、持续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今年以来,为158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1481.97万元、物价补贴7.9万余元。二是认真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24年1至7月共资助在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87人,发放助学金209.75万元。2023年,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康复、体检共计203人次。三是强化资金监管,要求各县区民政局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做到每年受助对象抽查全覆盖,市级按照每年不低于60%的比例对受助对象进行抽查检查。通过各类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推动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三、实现儿童福利信息精准化管理。为细化政策措施、补足关爱短板、加强儿童工作者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在全市推广应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指导县区及时摸排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信息,精准掌握各类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并纳入原始档案,形成“一人一档”。同时,建立纸质台账,按照数据指标口径,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确保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与纸质台账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做到动态更新、不漏一人,为开展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全面的基础信息,并分类实施精细化关爱服务政策,对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列入重点关爱服务范围。至少每半年和同级残联、社会救助系统共享一次数据,进行数据比对,为提高关爱服务水平、制定精准关爱措施,提供可靠、有效的数据支撑。 四、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困境儿童帮扶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在结对关爱行动中的独特作用,着力推动形成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向善向好格局,发布了《关于社会组织助力“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倡议书》,广泛动员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工作团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扶孤助残济困行动中。其中,兰州爱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榆中县开展“星光行动·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围绕公益研学、课业辅导、服务场地打造、一对一救助等方面,帮助关爱对象中的农村困境儿童乐观应对困难和挑战;兰州市律师协会组织在永登县开展了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积极为关爱对象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656家社会组织实施“结对帮扶·爱心甘肃”项目437个,捐赠款物合计213.38万元,惠及41.68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为契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推动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做好全市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工作,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费。二是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院内养育、医疗、教育和社会工作服务一体化建设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各类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保障,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四是督促指导各县区增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入户走访工作成效,整体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服务质量。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0931 8231036
兰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