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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20

兰民办字〔2024〕12号       签发人:颜烨鲁

市九三学社:

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三级养老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把加快养老服务发展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从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落实优惠政策和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推动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市常住人口442.51万人,60岁及以上94.56万人,占21.37%,高于全国(21.1%)、全省(19.06%)水平,全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明显。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局综合施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为契机,推广探索“虚拟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特困、低保等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居家护理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市、县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提供生活照料、餐饮家政、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吸引加盟企业和组织136家,累计服务33.63万人约400万人次,建成并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818家,养老总床位达24518张。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统筹谋划,健全养老服务政策制度。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先后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兰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强化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参与、加快医养结合、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保障特殊困难老人养老需求,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推进《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

二是探索创新,推动居家养老改革试点。在城关区率先探索虚拟养老院基础上,不断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以“保基础、兜底线、市场化、社会化”为原则,支持各县区推广虚拟养老院发展模式,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在保障特困、低保等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基础上,初步实现了线上和线下养老服务有效结合,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2021年成功申报了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844万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上门养老服务,累计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2732张,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2503户,提供服务3994人178507次。

三是补齐短板,夯实社区养老服务阵地。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政策,省市累计补贴投入1.3亿余元,打造社区养老服务阵地。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建成61个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4年争取省办实事项目改造建设3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提升改造1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按照“中心带动、链接站点、延伸居家”的模式发展,支持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建设、运营、管理为老服务驿站,提供专业化、品牌化服务。同时,建立了与运营绩效挂钩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扶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发展。

四是提质增效,改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近3.5亿元建成运营了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市老年公寓西站分部等一批养老机构项目,新增床位1270张。同时,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6个公建项目实施了“公建民营”,发挥专业社会化机构管理优势,释放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至关重要。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强弱项、补短板、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进一步健全“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机制,紧盯老年人服务需求,构建功能齐全、服务丰富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和社区养老主要满足健康、半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机构养老主要满足失能老年人刚性护理需求。推广“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制度和服务内容,切实使居家社区养老发挥主阵地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引导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切实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二是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联合人社部门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和职业鉴定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康养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的从业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挂钩制度,加强资质认证,建成专业性较强的护理员队伍;建立社会工作者人才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养老服务行业中探索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积极宣传优秀护理员事迹,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养老护理员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探索建立长期照护服务机制,配合医保部门积极谋划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解决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实施市老年公寓“公建民营”工作,更好发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督促县区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为老年人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服务领域水电气暖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缩短盈利周期,提升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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