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4-09-20 |
兰民办字〔2024〕11号 签发人:颜烨鲁 市民建: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居家养老诊疗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制定和完善统一的机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和评估制度”建议。对此民政部已于2013年7月制定规定详尽、责任明晰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对养老机构的设立、建筑标准、备案办理、服务规范、运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养老服务工作做出了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要求,对养老机构服务内容等规定也比较细致,我局在实际工作中一直严格遵照执行。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市于2021年印发了《兰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初步建立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对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进一步推动全市养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针对你们提出的“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评选活动,统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培训、职业规划、薪酬激励等各个环节”建议。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兰政办发〔2022〕93号),把养老服务人才纳入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落实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薪酬标准,鼓励大中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社会资本创办养老服务培训机构,为社会养老服务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备案工作,并确定“金城护工”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基地20家,其中可提供养老护理员培训的基地16家,督促培训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理论、实操及实训培训,为农民工、经济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技能培训,补充养老护理人员队伍,2021年以来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7万余人次。同时,注重以赛代训,2019以来连续举办五届兰州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委托兰州大学护理学院对全市500多名养老护理员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和比赛,6名选手被省总工会授予“甘肃省技术标兵”荣誉称号,4名护理员代表全省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培训和比赛,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养老护理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2023年6月举办了“最美护理员”专题报道暨投票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市护理员的职业风采,进一步增强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了为老、敬老、爱老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你们提出的“积极发展‘互助性养老’等服务模式”建议。近年来,我局积极总结推广皋兰县以“家庭孝老、邻里守老、村医巡老、干部访老、志愿助老、聊天暖老、文化润老、社会爱老、智慧养老、支部尊老”为主要内容的“十大行动”试点工作,指导各县区探索推广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一方面,精心打造服务网点,建成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能够为老人们提供各类社区服务活动和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小区党员阵地以及老年协会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志愿服务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助老服务,创新以老助老、结对帮扶、抱团养老、邻里互助等方式方法,鼓励中年人定期到留守老人家中看望服务、低龄老人定期到高龄老人家里看望,推动老年人享有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晚年。 针对你们提出的“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事业发展”建议。近年来,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断提高,已建成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20个,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市级对持续运营并通过绩效评估的日间照料中心每年给予1-2万元的运营补贴,并督促县区结合运营实际进行“以奖代补”激励性补贴,大力支持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文化娱乐、就餐服务等高频服务。2021年以来,建成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1个,通过“中心带动、链接社区、延伸居家”的发展思路,委托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建设、运营、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托养、娱乐等专业化服务,并探索出台了“以奖代补”运营补贴政策,支持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和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优化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护理和服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居住集中、医疗就近、交通便利、文化多样、娱乐丰富、环境舒适的养老服务设施和环境,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