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民政系统汛期安全防范 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13 |
兰民发〔2024〕76号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市防汛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兰安办发〔2024〕24号)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关于印发<兰州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兰地灾防办〔2024〕2号)对安全度汛、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民政系统汛期安全防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方责任。近期,国内一些地方各类安全事故频发高发,特别是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特大事故,教训尤为深刻,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深刻汲取灾害教训,切实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引发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对汛期安全和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刻不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机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分析和研判,切实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齐抓共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排查治理,守牢安全底线。各县区民政局和局机关各行业监管科室要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未雨绸缪备战防汛,督促指导各级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经营性公墓、民政项目在建工地以及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针对汛期降水增多的特点,认真对照《兰州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列出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明确本机构所处的范围和面临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能立即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解决,对险情紧迫、危害大或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治的隐患点,要采取主动预防避让措施,全力保障民政服务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民政局和局机关各行业监管科室要强化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认真研究,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各县区民政局、局社会事务科要督促指导各公墓对出入墓园的便道、园区内部道路、墓穴墓位等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紧盯地质环境、排水系统、各类基础设施防水状况,务必将安全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确保机构安全稳定运行。局儿童福利科要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强化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主动关爱服务,积极宣传防溺水知识和自救常识,提高特殊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全市各救助管理机构要配合城管、公安部门,在汛期加大对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讨人员易留宿区域的巡查频次,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处置及时。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预警,及时发布雨情、汛情、震情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警示,并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持续抓好实战演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稳妥处置。
附件: 1.市安委办、市防汛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兰安办发〔2024〕24号) 2.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关于印发<兰州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兰地灾防办〔2024〕2号)
兰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