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03 |
兰民发〔2024〕56号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兰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单位)要按照《兰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实行决策全过程记录,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资料,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公开。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兰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docx
兰州市民政局 2024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