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
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服务区域提升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对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服务区域提升改造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S-ZBDL-2024-088号

2.项目名称: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服务区域提升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第一包:4.22685万元;第二包:4.70万元;第三包:1.3万元

4.采购内容:第一包: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第二包:监理服务项目,第三包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提供一项即可);

⑤ 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⑥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

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⑧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满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或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设计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或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第二包:(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是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第三包: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资格(以住建部网站中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的备案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

1、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31层3109室)

2、获取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须提供获取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所投标段的特定资格,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现场获取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邮件至379667557@qq.com邮箱,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的邮箱。

3、售价:招标文件费用: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

3、地点: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31层3109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lanzhou.gov.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东路209号行政楼

联系人:李际光

联系方式:0931-8620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31层3109室

联系方式:0931-8695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梦彤

电话:0931-8695830



2024年11月28日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