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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市道路命名征集工作宣传视频
拍摄及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8

兰州市民政局对兰州市道路命名征集工作宣传视频拍摄及宣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道路命名征集工作宣传视频拍摄及宣传

2.采购人:兰州市民政局

3.预算金额:1.55万元

4.采购项目具体要求:1.拍摄宣传片1部,时长约2分钟;采用4K摄像机和航拍器进行前期的拍摄;专业播音员担当配音工作对宣传片进行配音;专业后期制作人员完成剪辑制作,包含初剪及多次剪辑调试;在蓝玫瑰手机台、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等新媒体端同步推送。2.在兰州广播电视台《兰州新闻》播放宣传新闻,《兰州新闻》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以上资料《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和提供的资料:提供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所有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quhuake@163.com)邮箱。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17:00;

2.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万达广场4号楼10层1007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万达广场4号楼10层1004室。

六、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万达广场4号楼10层1007室

联系人:张雪垠     联系电话:0931-8239283

 

兰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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