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4年前三季度共发放 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4188.28万元 |
发布日期:2024-10-11 |
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4095万户2.3443万人,保障标准五区2023年每人每月提高至920元,三县每人每月提高至700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3926.0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5809万户3.5137万人,全市农村低保标准2023年提高至5580元,一、二、三、四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提高至465元、442元、89元、62元(即年保障标提高至5580元、5304元、1068元、774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2147.43万元;农村特困3782户3962人,集中供养285户286人,分散供养3497户3676人,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2023年每人每年提高至7260元,累计支出保障金2853.73万元;城市特困1964户1978人,其中集中供养609户609人,分散供养1355户1369人,供养标准2023年每人每年提高至14325元,累计支出保障金2383.66万元。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档,按照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的9%、18%、27%确定,年标准达到全自理1800元、半护理3612元、全护理5412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814户1179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877.42万元。全市共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4188.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