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0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3-07-24 |
兰民办字〔2023〕20号 签发人:颜烨鲁 魏相琴、魏公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我们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留守老年人关爱方面。 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村级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2022年建成6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3年新建2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4个互助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助餐供餐、医疗保健等多样化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2.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指导各县区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人底数,建立台账,定期开展上门探访关爱活动,建立留守老年人基本生活、医疗保障机制,将符合特困供养对象等条件的留守老年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为留守老年人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二)留守儿童关爱方面。 1.落实委托照护责任。签订《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书》,确定委托照护人,加大儿童主任入户走访频次,督促照护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政策找人力度,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将符合保障政策的农村留守儿童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保障范围。 2.连续6年开展困境儿童政策保障复核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社工,对全市8个县区所有系统在册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了政策落实复核工作。通过督查复核,掌握每位留守儿童生存现状,具体为:签订“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情况、儿童家庭主体监护责任落实情况、控辍保学情况、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等。 3.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各县区民政局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了调查摸底、了解儿童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多方筹措防疫物品和生活物资,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送去温暖。截至目前,已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购买发放了口罩、消毒液、免洗手消、酒精等防疫物资以及米、面、油、蔬菜、煤炭、手机等生活物品。 4.认真贯彻各类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指导辖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认真落实儿童保障入户探访巡查工作,向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家庭发放了宣讲安全防护小知识,宣传落实《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市1200块宣传展板上印制安全防范内容,提高了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认真做好防触电、防烫伤、防跌落、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动物伤害以及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引导,切实筑牢特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探索养老服务购买服务标准统一化,完善老年人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多方位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 2.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文明行为,强化留守老人子女或赡养人、扶养人的守法意识,依法履行赡养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等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