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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民办字〔2023〕12号 签发人:颜烨鲁
杨梅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立高效基层工作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要求,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紧盯“社工委”职责任务,进一步落实“党工委引领、社会化共建、社区化共治、邻里式共享”的社区建设工作,以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为抓手,强制度、补短板、增投入、促创新,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为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打造智慧社区,由我局牵头起草并会同市委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民发〔2023〕44号),将城关区、榆中县确定为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区,计划用3年时间,探索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
(二)狠抓制度建设,促进社区治理规范化。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兰州市关于实行社区准入工作制度的意见》《关于印发兰州市村(居)委会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兰州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办公场所牌匾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关于做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强化考核考评,初步构建起体制更加成熟稳定、服务更为精准全面,基层政权更加巩固有力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执政基础。一是圆满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2021年3月7日,全市(含兰州新区)730个村和426个社区,已全部完成投票选举工作。累计登记选民2222805人,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2049529人,民主参选率为92.2%,完成小康监测指标中基层民主参选率达90%以上的目标任务。全市417个社区换届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直选比例98%,圆满完成省委提出的城市社区直选比例85%以上要求。二是严把村(居)委会人选资格条件关,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兰州市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办法(试行)》(兰组通字〔2020〕44号),紧扣中央和省市关于换届人选标准和资格条件的11个方面负面清单,经过乡镇(街道)中心站所初审、16个县级部门联审,对村(居)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开展新任审查和定期审查,此次村(居)委会换届共联审候选人9623名,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55名。三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压实政治责任、强化舆论宣传、行业专项整治等举措,累计受理办结案件线索25件(其中含中央第19督导组督办件4件);积极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组织建设,坚决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全市共排查清理村居委会干部230名。
(四)强化民主管理,营造共治共享氛围。一是践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基层民主协商理念,促进民主参与,畅通民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了“例会型、议事型、对话型、共建型、联动型”五种协商交叉互补模式。特别是指导城关区围绕“培育居民协商共识,搭建协商平台,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主题,开展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用民主协商议事的方式解决社区难点、痛点问题,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如“社区协商民主议事操作规程”“四民六议三结合”“1+4+N”协商议事法、六步闭环议事法、小马扎居民议事会等工作方法,为社区畅通民意、疏导社会问题提供了有效平台。二是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指导各县区根据实际,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进一步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内容,体现“一居一特色”,完善备案和履行机制,推行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将家风家教融入其中,在摒弃陈习陋俗、规范道德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引导民风民俗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让居民公约成为居民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探索创立高效基层工作机制。一是深入推进全市智慧社区建设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和社区资源深度融合,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议事协商,优化社区自治功能。通过完善制度、明确程序、探索经验,更好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持续修订完善居民公约。督促指导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健全完善备案和履行机制,推动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高质量全覆盖有效用,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四是进一步推动基层减负增效。持续推动《兰州市关于实行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中关于规范社区准入内容和程序,严格监督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协助政府工作、负面事项”3份责任清单的有效落实,使社区回归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各项规定,为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希望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0931—8267701
兰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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