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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全市婚俗改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兰民发〔2023〕67号

各县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婚俗改革工作,传承发扬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精神,定于2023年5月在全市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倡树婚俗新风 共建和谐家庭

二、活动目标

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婚礼仪式和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树立良好的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内容丰富的婚俗改革宣传活动。一是各县区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彩页、文艺演出等形式,利用县区融媒体中心、官方自媒体账号以及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良好婚姻家庭文化以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充分发挥婚姻登记处宣传阵地作用,在大厅内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滚动播放“抵制高价彩礼 弘扬时代新风”系列公益短视频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窗口服务发放《婚俗改革倡议书》,倡导群众签署“零彩礼”“婚事简办”等形式的承诺书,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婚俗改革内容,借助村务公开栏、广播、微信群、乡村舞台、农家书屋等平台和场所,通过“大喇叭”“黑板报”“文化墙”以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婚俗改革的先进个人和模范家庭,以身边的榜样净化社会风气,培育文明新风尚。

    (二)开展多元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一是开展婚前辅导,联合文明办、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通过“和合之家”平台,充分利用每个婚姻登记处的婚姻辅导室和颁证厅等场所,组织志愿者、聘请专业辅导师、邀请律师为群众提供婚前辅导服务,引导新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生活态度,帮助新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二是开展婚内服务,通过举办婚恋情感讲座,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并通过开展婚姻家庭知识讲座、家庭亲子游戏、评选“最美家庭”、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引领广大群众和家庭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崇德守法的良好风尚。三是提供离婚劝和服务,充分借助《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为“激情离婚”“冲动离婚”的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当事人敞开心扉,沟通交流,理性选择。通过法律援助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婚俗礼仪活动。一是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利用“五一”“五四”等时间节点以及中国传统节日,鼓励和推广传统婚礼,积极倡导和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内涵丰富、文明节俭的婚礼形式,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二是举办集体颁证活动,邀请“兰州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金婚代表为新人颁发结婚证,鼓励当事人在亲朋好友的共同见证下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增加当事人对婚姻登记的神圣感、幸福感和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感。三是尊重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婚俗礼仪的多样性,取其精华,采取多种措施挖掘、保护和传承带有强烈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传统婚俗礼仪,促进婚俗礼仪多元化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婚姻登记处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做出特色、做出新意、做出成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要学习和借鉴西固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积极争取县区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联动,发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积极参与,切实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三)增强宣传实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类宣传活动要符合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力戒走形式走过场。同时,要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等,达到宣传广泛性,实效性。

(四)做好总结提炼。要做好工作总结,及时进行信息报送,确保婚俗改革宣传活动行之有效,并于6月1日前报送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兼传真):8231612




兰州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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