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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市两级2022年乡镇(街道)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0

兰民发〔2023〕61号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农局:

为切实发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社会效益,科学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同时,进一步推动财政重点绩效常态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水平,近期,省民政厅、市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开展2022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评价,各县区要对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23〕68号)要求(详见附件),查漏补缺,加强绩效管理。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农局要高度重视省、市两级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及报送相关资料。联络人员名单请于4月20日17点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交流。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农局要主动对接第三方评价机构,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评价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不进行现场调查的县区按照要求填写基础数据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供书面评价。

三、即知即改,确保结果成效。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各县区年度考核评估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县区要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验收审计等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绩效评价指出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建立台账,即知即改,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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