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3年第三季度共发放 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5980.6万元 |
发布日期:2023-11-14 |
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4661万户2.4938万人,保障标准五区2023年每人每月提高至920元,三县每人每月提高至700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5688.4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5680万户3.5326万人,全市农村低保标准2023年提高至5580元,一、二、三、四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提高至465元、442元、89元、62元(即年保障标提高至5580元、5304元、1068元、774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1804.70万元;农村特困3509户3673人,集中供养274户276人,分散供养3235户3397人,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2023年每人每年提高至7260元,累计支出保障金2677.86万元;城市特困1671户1683人,集中供养553户553人,分散供养1118户1130人,供养标准2023年每人每年提高至14325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988.92万元。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档,按照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的9%、18%、27%确定,年标准达到全自理1800元、半护理3612元、全护理5412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5938户14337人次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455.71万元,为6107户9016人次发放物资364.97万元。全市共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5980.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