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0号 议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2-09-02 |
兰民办字〔2022〕6号 签发人:颜烨鲁 尊敬的邹伟芳、张翠兰、高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对于加大力度支持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对我们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从《“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到《甘肃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都对农村养老进行单一版块重点强调。2022年5月,我局制定了《兰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规划》充分采纳了您的建议,着重强调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现有敬老院改造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全托、日托、居家上门等综合养老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提供助餐、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满足农村养老实际需求,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农村互助养老试点等工作,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城关区、西固区、红古区、永登县新建、改扩建综合福利院。其中,永登县综合性养老院位于城关镇高家湾村,总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计划设置床位500张,床均面积42.5平方米,计划修建老年养护楼3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437.5万元,已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5950万元,计划争取民政部专项资金1487.5万元。目前,项目前期手续已基本完成,计划今年年底前开工。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方面,《规划》中明确,2022年建设6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红古区1个、永登县2个、皋兰县2个、榆中县1个)。在建设资金安排上,按照每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市和县区按照5:2:3的比例分担,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50万元,市级每个配套补助60万元,县区级每个配套补助90万元。其中永登县建设的2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分别位于城关镇和红城镇,使用面积分别为1400平和800平,共设置护理型床位34张,现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公告已发出,将于7月下旬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将根据适老实用、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原则,配置相应的功能设备和智慧健康养老软硬件设施,并委托有实力、有资质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运营,实现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发展。建成后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将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开展休闲娱乐、歌舞健身、兴趣文娱等特色文化活动基本功能,提供心理健康宣教、精神慰藉、心理咨询、老年陪伴、心理治疗、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永登县利用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建设,优化施工方案、增加施工力量,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加快运营,通过增设护理型床位、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资源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能力评估、康复理疗、保健养生、慢病诊疗等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与原有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互为补充,着力打造农村15分钟养老服务圈,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养老科 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