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9号议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2-09-02 |
兰民办字〔2022〕4号 签发人:颜烨鲁 尊敬的乔磊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失独人群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降低人口出生率、抑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家庭老年人,不仅会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沉重打击和巨大精神创伤,失去精神依靠和寄托,更会在医疗、养老等方面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关心关爱失独老年人晚年生活,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医疗、养老实际生活困难,协助失独老人重构社区生活交际圈,既需要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投入,也需要包括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组织等在内的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一、逐步增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建立了特困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为800名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每年为3300多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 本养老服务。建立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累计理赔案件10170笔,理赔金额4425万元,受到了老年人及家属的广泛好评。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制度,开展个案、小组和社区活动,为三无、特困、空巢、失独、孤残等特殊老年群体老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 二、建立多元化养老模式。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工作人员定期上门与有自理能力老人交流聊天,进行精神关怀;对无法自我照顾的失独老人,社区提供上门服务,如提供一日三餐、家庭卫生清理等。推行“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与失独家庭结对,开展定期上门服务,鼓励爱心人士和组织给予这部分老年人关爱帮扶,引导低龄健康老人照料失能、半失能老人。 三、加强心理救助及人文关怀。城市社区通过引入专业社工定期开展失独家庭心理辅导讲座,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帮助失独家庭走出心理阴霾;社区牵头驻地单位、协会、团体等组织开展文娱或公益活动,帮助失独老人融入新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专人定期探访,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失独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日间照料服务或开展互助式养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防范留守老人生活及安全风险。 四、加大对失独老年人家庭的扶助力度。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收住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或者由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履行相关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县区民政局衔接沟通,借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城乡社区等基层部门,摸清失独等特殊情况老年人底数和入住养老机构意愿,协调各养老机构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支持下妥善办理入住手续,优先收住失独老年人,让每一位失独老年人能够安心养老,可以安度晚年。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养老科 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