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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09

兰民办字〔2022〕23号                    签发人:颜烨鲁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9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盟: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开设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有效缓解育龄人群生育压力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育儿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构建惠及每个孩子的婴幼儿照料服务体系,既是全生命周期国民福利体系的延展,也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随着“三孩”政策的不断深化落地,广大家庭特别是城市家庭以及职业女性迫切需要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支持。我局将根据贵单位的建议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特长,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兰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介转发《甘肃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让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确托育机构的开办标准、环节要素、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运营方式等事项,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

二是规范审核登记。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提供托育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化申办程序和审批流程,积极引导其规范登记,在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要求,确保名称规范、机构健全、人员充足、财产合法、场所合规。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托育机构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督促托育机构认真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重要活动备案制度。结合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工作,对托育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做好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查处工作,切实防止传播、扩散违法违规信息,对于顶风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托育机构,视情形依法依规从严给予行政处罚。

二、关于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多样化的“托育服务”的建议

一是加强调研,精准把握。联合多部门对市级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调研,了解其兴办托育服务的意愿和需求,动员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托育服务,通过实际摸排和调研,准确掌握需求,多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让群众不出小区即可享受托育服务。

二是加大扶持,积极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托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成熟的社会组织提供多样化托育服务。支持民政部门登记的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专业化托育师培养业务,提升从业人员的发展空间、薪酬待遇、执业环境,为托育机构提供充足的人才力量。

三是持续动员,发展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会员单位在自有场地内开办托育机构,招收职工子女,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解除广大家庭尤其是女性的后顾之忧。

感谢贵单位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8231993

 

 

兰州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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