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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23

兰民办字〔2021〕26号                   签发人:颜烨鲁

市九三学社: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优势做好我市三级养老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对于发挥优势做好我市三级养老体系建设的提案对我们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兰州市常住人口436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2.21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6.56%。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了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76个,备案各类养老机构32家。逐步形成了“公办机构示范引领、社会办机构快速发展、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发展”的良好格局。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养老服务和安全评估、养老服务标准化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做法

(一)加大改革探索,建设全市统一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统筹布局,探索打造“幸福兰州·为老驿站”服务品牌,建设运营了“市级监管、区县运营、街道社区服务”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实现了与省级平台互通、与部门数据共享、与区县平台互联,入库老人达45万余人,加盟企业和机构253家,服务人数达33.63万余人。同时,支持城关区建成了2800平方米的枫叶国际综合养老体验中心,支持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等区县完成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每年争取省级居家养老平台运营补贴200万余元支持市、区县平台运营,实现了线上和线下养老服务有效结合,实现了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

(二)加快推进32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建设100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将建设32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城关区13个,七里河区7个,西固区5个,安宁区5个,红古区2个。目前,已落实省级补助资金48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920万元,项目已陆续开工,建成后,将为老年人提供全托照护、日间照料和居家上门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到户式养老服务。

(三)健全保障措施,努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2021年,落实下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757.72万元。列支市级配套资金800万元,为全市60岁以上兰州市户籍老年人统一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各区县加快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给予城市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30万元、运营补贴每年2万元,农村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5万元、运营补贴每年1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建成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76个,其中城市249个、农村527个,覆盖率分别达58.2% 和72.2%,努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国家、省级“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完善出台兰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将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国有企业闲置物业用房、老旧小区闲置用房、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等资源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提升,满足老年人就近享受养老服务的需求。同时,加快推进全市32个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争10月完工投入使用。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32个功能设施完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希望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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