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18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1-08-23 |
兰民办字〔2021〕22号 签发人:颜烨鲁 李旭、马玺晔、王卫东、刘亚红、陈国良、蔡根泉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提案对于我们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兰州市常住人口436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2.21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6.56%,高于全国、全省老龄化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综合施策,改革创新,以第一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打造了“幸福兰州•为老驿站”服务品牌,建成运营了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了与省级平台互通、与部门数据共享、与区县平台互联,入库老人达45万人,累计服务人数33.63万人,年服务400万人次。累计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76个,备案管理各类养老机构32家,三大养老体系日益完善。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252号),成立了兰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出台了《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7〕47号),探索形成了养老服务评估及标准化制度,研究编制了《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兰州市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和《兰州市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结合国家、省级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研究编制兰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并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贯彻落实《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立法,为养老服务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提出了“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原则, 打造“幸福兰州·为老驿站”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兰州养老模式的发展目标,并结合全市实际,科学规划了涵盖信息共享、保险补贴、示范项目、人才队伍等八个大项33个单项具体任务,为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加大扶持力度,构建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平台。积极打造全市统一的“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统筹构建起“市级居家养老监管中心、区县居家养老运营中心、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实现了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同时,支持城关区建成了2800平方米的枫叶国际综合养老体验中心,支持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等区县完成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指导市、区县平台发展,实现了线上和线下养老服务有效结合、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 (三)积极探索发展,总结推广“幸福6+N”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累计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76个,其中:城市249个,农村527个,覆盖率分别达58.2% 和72.2%,努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实际,鼓励各区县积极依托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打造“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在软硬件基础较好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阵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建设、运营、管理为老服务驿站,提供专业化、品牌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初步探索出社区自营型、社工服务型、企业连锁型、机构延伸型、物业服务型、农村互助型6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并在全市推广。 (四)加快推进建设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在兰州市建设32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托养照护、健康医疗、休闲娱乐、文化教育、心理关爱、服务指导等基本服务,并充分利用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资源,签订医疗签约服务协议,建立动态管理的老年人健康数据与档案,具备健康体检、健康指导、能力评估、康复理疗、保健养生、慢病诊疗等服务功能,鼓励拓展健康大数据管理等服务,作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有效补充,为老年人提供涵盖机构照料、社区照护、居家护理的“一站式”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 三、下一步发展思路和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加快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督促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在保障特困、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同时,鼓励医养康养相结合发展,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养老需求,促进健康养老服务发展。 (二)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落实各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挖掘养老服务市场潜力,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机制,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养老护理和服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鼓励按规定落实养老护理职业培训相关补贴,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服务培训,倡导“互助养老”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希望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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