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 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1-07-27 |
兰民办字〔2021〕9号 签发人:颜烨鲁 乔磊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年人活动场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解决老年人活动场地问题的建议对我们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市养老服务业及解决老年人活动场地情况答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业基本情况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兰州市常住人口436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2.21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6.56%。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了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市级养老服务运营中心负责监管,8个区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建成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76个,备案各类养老机构32家。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及服务质量有力提升,逐步形成了“公办机构示范引领、社会办机构快速发展、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发展”的良好格局。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养老服务和安全评估、养老服务标准化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解决老年人活动场地的主要做法 (一)靠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责任。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5〕98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47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192号)等文件,均规定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且提出新建小区按照300:1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工作原则。按照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要求,从提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利用效益出发,重视和规范项目选址和设施配备工作。在规划选址上,农村充分考虑当地积极性和群众需求等因素,优先在人口相对集中、留守(空巢)老人多、地处乡镇政府和交通沿线筹资和实施能力较强的地方建设;城市选择在方便老年人出行、生活的地段和建筑物低层开展项目建设。在建筑标准上,城市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农村的一般不少于120平方米,内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图书阅览、健身康复等功能室,配餐服务根据当地老年人需求实际确定。在设施配备上,按照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关于规范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配置的指导意见》(甘民发〔2014〕81号)要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本着实用适用原则配置相应的设备。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鼓励支持各县区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7年底,为了进一步解决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难题,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兰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办法》(兰民发〔2017〕187号),鼓励县区通过绩效评估对已建成且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机构在运营补贴方面给予倾斜,对未运营的不再给予补贴。鼓励专业养老企业和组织参与运营工作,通过绩效考核后及时落实运营补贴,逐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程度低的问题。给予城市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30万元、运营补贴每年2万元,农村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5万元、运营补贴每年1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建成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76个,其中城市249个、农村527个,覆盖率分别达58.2% 和72.2%,努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统筹做好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城市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求,到2021年底,在兰州市内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完成32个功能设施完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城关区13个、七里河区7个、西固区5个、安宁区5个、红古区2个。根据适老实用、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城市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合理利用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国企转型和其他国有房产用于养老服务,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配置相应的功能设备和智慧健康养老软硬件设施,实现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发展,确保年底全部建成,并探索出台社会化运营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鼓励社会化运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原则,进一步探索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结合全市养老服务,整合部门资源,发挥政策叠加优势,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咨询、保健康复、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双向转诊、免费体检、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服务。并整合社区养老资源,在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健身康复室,配套健身和康复设施,帮助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同时,统筹推动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今年年底完成32个建设任务,2022年争取城市街道全覆盖。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高春鹤 联系电话: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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