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清明祭扫服务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11 |
兰民发〔2021〕40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殡管办、市殡仪馆、局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安全工作要求,统筹推进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努力营造“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节日祭扫氛围,确保我市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各区县民政局、市殡管办、市殡仪馆、局信息中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祭扫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弦,克服麻痹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彻底整治安全隐患,把服务保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清明祭扫平安有序。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民政局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兰州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兰政办函〔2019〕12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管理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46号)精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发挥区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应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合力做好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各区县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认真指导殡葬服务单位严格落实清明工作安排,落实体温监测、入口登记、查看健康码、分时分段祭扫等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应急方案预案,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工作演练。要及时请示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区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清明工作,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性事件。要牵头组织区县相关成员单位对所属殡葬服务机构展开不间断联合监督检查,市局将联合市直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进行抽查。市殡管办要持续开展“殡葬整治月”活动,加大对各区县、各殡葬服务机构清明祭扫、安全管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区县民政局要全面组织所属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站)、公墓、集中埋葬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必看必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必改必消,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独特优势,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要指导所属各殡葬服务机构提早制定祭扫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人员队伍力量不足的企业,也可通过购买社会安全应急服务,充实祭扫服务工作人员力量,做好祭扫高峰期应对,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完善疏散路线,设立引导标识,开辟临时停车场地、限制明火使用等方式,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根据往年群众祭扫习惯以及易出现的具体情况,突出贴心精准、便民利民的理念,深入了解群众的各种需求,及时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持续推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各区县民政局要切实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借助清明节有利时机,依据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价格和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从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寻求治本之策,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改进殡葬管理,优化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为群众提供满意殡仪服务,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惠民便民措施。各区县民政局、市殡管办、市殡仪馆、局信息中心要加大《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措施,有效减轻困难群体治丧负担,并大力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改善清明祭扫服务环境,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祭扫群众服务和疏导,在进入各墓园的主要路段设置醒目的指引牌,增加绿化鲜花景观,设置保温桶,免费为群众提供热水、小毛巾、雨伞等必备品,努力为祭扫群众提供良好环境。各区县民政局要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墓地址、服务电话、乘车路线等信息,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市殡管办要持续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对各区县集中开展殡葬行业监督检查,强化殡葬行业服务意识,提升各殡葬服务单位服务水平。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各区县民政局要积极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把网络祭扫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祭扫网站、开通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免费提供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网络祭扫以及代客祭扫、集体公祭等服务,有效满足祭扫群众需求。要鼓励祭扫群众以“敬献鲜花”“敬献黄丝带”“送上祝福”等方式寄托哀思,替代现场祭扫,有效引导群众祭扫从倚重实物实地祭扫向传承慎终追远的优秀文化转变。 三、倡导移风易俗,大力推行文明绿色殡葬 各区县民政局、市殡管办、市殡仪馆、局信息中心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围绕“传承孝道、厚养薄葬、孝亲敬老”葬礼改革和“绿色节俭、生态节地、低碳环保”葬法改革的宣传主题,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 (一)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各区县民政局要认真按照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把殡葬移风易俗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充分依靠群众,积极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为群众治丧、安葬和祭扫提供公益场所设施、创造便利条件,培育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 (二)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各区县民政局要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抵制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网上纪念、集体共祭、社区共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 (三)拓展丰富清明内涵。各区县民政局、市殡管办、市殡仪馆、局信息中心要丰富清明节内涵,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通过组织各殡葬服务单位开展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区县民政局、市殡管办、市殡仪馆、局信息中心要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要广泛利用公益广告、宣传车、村(社区)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殡葬新理念,推广治丧新礼仪,尤其要突出农村地区等重难点地区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市殡管办要持续开展“全市殡葬宣传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殡葬政策法规,让广大群众熟悉殡葬政策,了解殡葬服务内容,逐步规范群众日常殡葬服务活动,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要成立宣传组,负责清明期间各类新闻媒体接待、采访、舆情引导工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区县民政局、市殡管办、市殡仪馆、局信息中心要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满意的答复。 (三)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工作安排,拟于6月份在我市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城关区民政局、七里河民政局要分别督促所属龙凤园公墓围绕公墓公益服务、各类管理,沈家岭福寿人文园公墓围绕人文殡葬文化、生态节地安葬制定规范。局信息中心要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殡葬改革先进经验做法。 今年清明节观测点待民政部、省民政厅确定后再另行通知;各区县民政局3月20日至4月5日每日14时前统一上报《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2);各区县民政局、市殡管办、市殡仪馆要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于4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兰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