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0-09-23 |
兰民办字〔2020〕20号 签发人:王俊东 徐优文、徐春花、孙炜、张笑春、张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尤其是西固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及近年来支持西固区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达73.2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2.06%,高于全国、全省老龄化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09年,城关区率先探索建立了虚拟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2013年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视察了城关区鸿瑞园老年餐厅,对该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发展期望。2016年,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一批26个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之一。2017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改革创新,试点先行的原则,力争实现从“个”到“亿”的居家社区养老发展目标,打造了“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形成了“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成运营了全市统一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市级平台负责运营监管,8个区县平台负责管理服务,街道、社区及各类养老服务加盟企业和机构负责提供就餐助餐、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保健康复、家政便民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数达33.63万人,服务人次400万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252号),成立兰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出台了《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7〕47号),提出了“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原则, 打造“幸福兰州-为老驿站”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兰州养老模式的发展目标,并结合全市实际,科学规划了涵盖信息共享、保险补贴、示范项目、人才队伍等八个大项33个单项具体任务,为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为加快改革试点工作,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5410万元,全部拨付区县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为各区县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2017年以来,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7000多万元,用于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运营、“三社联动”等项目,市级福彩公益金和财政投入资金5000万元,用于居家社区养老平台运营、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以及“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宣传片拍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以奖代补” 等养老服务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建成运营全市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布局建设了“市级监管、区县运营、街道社区服务”三级平台,积极打造全市统一的“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市级监管平台对上与省级指导平台实现了互联,对下与区县服务平台实现了互通,于2019年8月建成,并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建立了老年人数据库,已采集和录入特困、低保、高龄、留守老人等各类老年人40万人,形成了定期对区县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监管的有效机制。同时,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等区县完成了区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每年争取省级居家养老平台运营补贴200万元支持市、区县平台运营,实现了线上和线下养老服务有效结合,实现了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 (四)积极探索发展,总结推广“幸福6+N”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累计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76个,出台了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政策,每年落实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市级运营补贴400多万元,鼓励各区县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建设、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幸福兰州·为老驿站”,提供专业化、品牌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初步探索出“政府引导型、社工服务型、企业连锁型、机构延伸型、物业服务型和农村互助型”六大类居家社区为老服务模式,涌现出了城关区酒泉路街道为老服务中心、渭源路街道爱照护日间照料中心、皋兰路街道社工为老服务中心、孝慈苑养老服务中心、高墩营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等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为老服务驿站和组织。 (五)不断改革创新,建立起了一系列养老服务制度。我们以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创新,一是建立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统一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贴,保险期间意外死亡、残疾、住院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解决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二是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特困、低保、高龄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给予每月1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由养老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兜底职能;三是建立了养老服务评估和考核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养老评估机构开展养老设施安全评估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形成了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这些制度创新,号准了老年人需求的脉搏,体现在细微关怀之处,极大提升了老年人幸福指数。 二、支持西固区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截至2019年底,西固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8.42万人,占总人口的26.08%,近年来,结合西固区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实际,我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统筹安排市级资金支持西固区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累计下拨中央及省市支持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892万元,其中:中央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800万元;省级支持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1470万元;省级支持居家养老平台及社区平台补贴50万元;省市支持农村幸福院一次性建设补贴175万元;市级支持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210万元;市级支持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22万元;省市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50多万元;市级支持芦草山养老项目前期费用15万元。西固区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了西固区居家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1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4个,养老机构1家。 (一)基本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成西固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居家养老”线上线下结合智能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平台采集录入1386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详细信息、7217名辖区老年人信息和183条经济困难老人信息,平台纳入6家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8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年服务城乡困难空巢老年人1374人、近15万余人次。并且,通过信息平台派单、接单、结单及回访业务,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过程信息化实时监管。 (二)深入拓展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充分利用闲置的学校、社区(村)“两委”用房、小区物业服务设施用房等资源,推进全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区现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9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35个,城乡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70%、87.5%,日均服务老年人2820余人。而针对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西固区已推动22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合作,建成幸福兰州医养驿站4个,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健康保健、康复服务、预约挂号、药品配送等服务。 (三)不断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优势。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进8家养老服务企业和9个社会组织,建成幸福兰州为老驿站8个,提供专业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引进了西固天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西固区爱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兰州幸福人家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等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创新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日均服务老年人1000余人。同时,组织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5次、累计服务老年人86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对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对西固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持,此外,督促西固区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区级留成资金的作用,不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8238090
兰州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