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6-25 |
兰民党发〔2018〕47号 局机关党委、市军安办党委、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 现将兰州市民政局《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单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人事处。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8年6月25日
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作用,使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规范,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贯彻落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发〔 2018〕12号)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功能,每次党内政治生活都能使党员干部真正得到党性锻炼;紧贴新时代发展变化,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任务措施 紧紧围绕总体要求,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牢牢把握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水平。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维护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至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在领导班子干部谈话、考察考核、管理监督及基层组织建设的方方面面,落实好政治建设的任务,推动政治思想建设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履行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的政治自觉,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宗旨、锤炼加强党性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自觉。局党组将组织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轮训和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轮训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严格落实。市烈士陵园、兰州战役纪念馆作为全市红色资源教育基地,要积极配合全市红色资源整合工作,精心组织开展革命传统和红色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投入到推进“一地三库”建设中,打造精品现场教学点,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三)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狠抓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都必须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书记碰头会代替党委、总支、支委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民主意识,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根据规定正确作出决策,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明确每位班子成员所担负的具体责任,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工作分工,认真履职,切实抓好分管工作。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党组织集体决策和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年终时对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搞个人专断的党员干部,视后果严重程度,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每个单位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实事求是、动真碰硬,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深入自我批评,并鼓励下级批评、从谏如流。自我批评要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能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局党组及各上级党组织将严格落实督促指导制度,适时派出督导组,对所属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承诺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领导干部要确保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次数和时间。完善领导干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健全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联系链”,畅通代表反映民意诉求渠道。结合脱贫攻坚、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下基层”活动成效,密切联系群众。通过群众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要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对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恶性事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各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听取和讨论支部的工作报告,审议党员发展、奖励处分等;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是研究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党小组会主要是政治学习、讨论、党员之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落实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普通党员也要根据党支部安排讲党课。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所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保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七)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以交流思想、指出问题、征求意见、增进团结、促进提高为目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要经常性的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通过谈心谈话帮助干部解答疑惑,解除思想负担。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负责同志应当及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约谈制度,要按照约谈有关规定对有关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和鼓励谈话,认真梳理谈话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上一级党组织。 (八)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每个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照党员标准,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合格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立足帮带教育,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方法步骤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逐项抓好推进落实,分阶段进行总结评估。 (一)梳理政策、深化学习。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重点,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要通过专家解读、情景模拟、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学懂悟透党内政治生活政策规定的本质内涵、基本规范,坚持学而懂、学而思、学而行,提高政策执行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对标任务、查摆问题。按照各类政策规定对党内政治生活内容、程序、规范的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从安排部署、政治生态、思想开关、组织生活等方面入手与中央、省市委的“规定动作”进行对标,查摆工作推进是否到位,维护权威核心是否坚决,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组织生活是否正常规范,逐一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题清单。 (三)强化措施、全面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依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目标要求和前期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务实管用的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实行挂图作业、销号管理,一项一项抓落实;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防微杜渐。 (四)总结考核、评估效果。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和基层党组织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局党组将以基层支部为单元,对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门评估,通过谈话了解、测试测评等措施对工作实施效果进行评定,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建章立制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政治原则强、标准要求高,程序规范多。需要创新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谋划设计机制。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完成民政中心任务结合起来,与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整体性工作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衔接紧凑、相得益彰、推进有序。 (二)目标责任机制。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党内政治生活责任清单,进一步分解目标、量化任务、细化责任,按照目标要求研究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以工作目标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调查研究,主动超前谋划,主动开展工作。 (三)跟踪问效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自我检查;局党组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检查每项工作落实得怎么样,有什么问题,效果如何,经常总结经验,并将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开通报,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任务牢牢抓在手上。 (四)述职评议机制。局党组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核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强化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宝,也是解决党内问题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党组织要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落细落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的领导,搞好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局人事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强化与各职能处室、单位的联系配合,协调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改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工作方法,并加大总结推广力度,把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引导民政领域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的号角,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实效,推进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细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推进标准,落实标准,在推进落实标准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