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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品牌”“两创新”搭建社会救助新格局
发布日期:2024-11-21浏览次数: 字号:[ ]

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紧紧围绕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这一目标,打造“多维度靶向施策,个性化按需救助”“亮牌施救、医路有我”分层分类专项救助两大品牌,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试点推行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和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建立健全“8+1”综合救助机制,努力打造多维度靶向施策,个性化按需救助模式。制定出台了《链接“8+1”社会救助政策多维度精准施救实施方案》。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八项救助政策为基础,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有效链接教育、人社等7部门27项社会救助政策,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网格员、志愿队伍、社会工作组织等资源,对辖区内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全面复核排查,并针对困难群众符合相关救助政策但未享受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照各部门政策提供“菜单式”服务,主动帮助困难群众梳理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无遗漏。累计发现困难群众应享受但未享受救助政策102人次,其中涉及教育、医疗、残联、住建等行业部门,针对发现问题,及时通过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转交相关部门予以核查落实,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小”见“大”实施分层分类亮牌救助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新机制。相比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因病刚性支出在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占比较大,支出费用更高,更易致贫、返贫。基于此,市民政局聚焦因病刚性支出导致家庭困难这一特殊群体,制定印发《“亮牌施救、医路有我”分层分类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连续两年通过医保“大数据”比对,确定全市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家庭,并反馈县区民政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铁脚板”走访排查,累计排摸6843人,符合低保条件68人,给予临时救助11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7.41万元。同时有效整合现有数据信息,组织县区民政部门主动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26户71人,刚性支出困难人口39户103人,切实做到了分类施策救助服务与需求匹配,实现了足不出户政策到人,极大地提升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推荐兰州市红古区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抓住民政部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契机,从“强省会”角度考虑出发,争取兰州市红古区为民政部试点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指导红古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动态监测、评估需求、匹配资源、精准服务”的服务类社会救助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梯度救助、多元供给、平台支撑、运作高效的服务类社会救助网络,形成救助政策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有序调度、供需两端精准匹配、服务流程标准规范、服务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新格局。

探索开展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强省会”行动部署要求和1139工作部署,争取在城关区试点推行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资源,以缩小城乡救助差别为核心,全面建立政策、标准、程序、管理城乡统一,覆盖城乡全体困难居民的一体化社会救助制度,缩小城乡困难群众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得救助的权利和待遇平等一致,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指导城关区民政局组织街道、村(社区)干部逐户排摸,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对收入符合城市标准的困难群众,认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累计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增发补助资金36.55万元。(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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