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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关于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0

为更好地做好我单位采购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单位采购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提高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拟选择具有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招标代理机构3家,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并通过审核,同时营业范围内含有招投标代理服务等相关描述。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采购代理相关业绩。

7.投标人相关资质应采用承诺制,并提供资质承诺函(资质承诺函后附)。

三、公告时间

2023年8月10日 - 2023年8月29日,共20日。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336号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24楼,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17:00时。

联 系 人:卢文忠            联系电话:13919166088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10:00-12:00。

评审地点: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24楼会议室。

六、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336号

联 系 人:卢文忠          联系电话:13919196088

 

 

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2023年 87



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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