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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老年人意外风险
兰州市民政局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日期:2023-11-13

为缓解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而增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压力和家庭经济负担,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兰州市民政局牢牢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建立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统一为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老年人意外死亡、残疾、住院、门诊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

我市在全省首家试点建立并持续实施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由政府补贴、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政府通过不记名方式统一投保,凡具有兰州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自动享受,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老年人权益,凸显了政府兜底保障作用,提升了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安全感和获得感。2021年,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优化理赔方案,将无第三方责任方的交通意外伤亡、特殊困难老年人因意外导致失能、传染病住院医疗等纳入赔付范围,使得保障项目更加完善,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以来,逐步形成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合力,减轻了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带来的基本医疗支付压力,减少了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已结案13431笔,赔付金额5497.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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