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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22年前三季度共发放
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8326.3216万元
发布日期:2022-10-28

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023万户2.5976万人,保障标准五区由2021年的每人每月846元提高至914元,三县由每人每月636元提高至687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6362.6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5905万户3.6228万人,累计支出保障金11136.79万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21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4788元提高至5268元,一、二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由399元、378元提高至439元、417元(即年保障标准分别由4788元、4536元提高至5268元、5004元),三、四类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不再提高;农村特困3502户3674人,集中供养293户295人,分散供养3209户3379人,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2021年的每人每年6224元提高至6852元,累计支出保障金2545.01万元;城市特困1456户1465人,集中供养557户557人,分散供养899户908人,供养标准由2021年的每人每年13198元提高至14268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809.09万元。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档,按照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的9%、18%、27%确定,年标准达到全自理1800元、半护理3612元、全护理5412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280户20028人,支出救助资金3395.73万元,为1.9353万户3.476万人次发放物资901.95万元。为6.7475万特困和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816.504万元。7、8月份为保障范围内的139811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358.5676万元。全市共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8326.3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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