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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21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6087.06万元
发布日期:2022-01-10

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575万户2.7509万人,保障标准五区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783元提高至846元,三县由每人每月5895元提高至636元,累计支出保障金21178.5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5926万户3.6877万人,累计支出保障金13056.84万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4428元提高至4788元,一、二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由369元、350元提高至399元、378元(即年保障标准分别由4428元、4200元提高至4780元、4536元),三、四类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不再提高;农村特困3447户3613人,集中供养299户301人,分散供养3148户3312人,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年5757元提高至6224元,累计支出保障金2950.00万元;城市特困1379户1388人,集中供养547户547人,分散供养832户841人,供养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年12215元提高至13198元,累计支出保障金1955.47万元。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别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1680元、3360元、4800元进行补助;临时救助累计实施10040户20874人,其中城市7800人次,农村1307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946.18万元(其中城市2620.10万元,农村4326.08万元)。共计发放全市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6087.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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