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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0

兰民发〔2021〕101号

社管科、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互联网十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22号)《兰州市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兰市监发〔2021〕107号)要求,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市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抽查任务

重点对监管对象从事行政许可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四、抽取方式

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双随机”监管子系统中,以不定向抽取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

 五、抽查比例和频率

根据《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兰民发〔2018〕69号)要求,原则上,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库中总体对象的5%,同一抽查对象在一年内被抽中检查的次数不超过2次(含2次)。

 六、抽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

通过“双随机”监管系统对全市621家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325家市属社会团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了随机抽取,具体名单如下:

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甘肃兰炭医院、兰州糖尿病肾病专科医院、兰州龙山堂风湿病研究院、兰州兰商商业会计学校、兰州欣艺音乐培训中心、兰州天伦不孕症研究院、兰州大创美术培训中心、兰州祁连冰川冷水鱼研究所、兰州穆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兰州金夫人职业培训学校、兰州毓秀辅导学校、兰州罗藤树特殊儿童服务中心、兰州森宝舞蹈教育中心、兰州市格桑花源艺术培训中心、兰州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兰州志峰美术培训中心、兰州湟甫职业培训学校、兰州瑞宝圆博物馆、兰州亚华职业技术学校、兰州科力雷恩体育俱乐部、兰州中华龙文化传媒中心、兰州喜乐心理咨询研究中心、兰州韬略房地产研究院、兰州华夏医院、兰州图灵教育研究所、兰州国方铁路职业培训学校、兰州百川书画艺术培训中心、兰州渭河源中草药研究所、兰州金宝贝特殊儿童教育中心、兰州佑济公益慈善社会服务中心、兰州金玉艺术培训中心、兰州皇冠艺术培训中心。

17家社会团体:兰州市围棋运动协会、兰州合阳经济文化促进会、兰州市老年艺术团体联合会、兰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兰州市乒乓球运动协会、兰州市地理学会、兰州山东商会、兰州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协会、兰州南阳商会、兰州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兰州市网络文化协会、兰州孔子文化研究会、兰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兰州航空运输协会、兰州市名家字画收藏协会、兰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兰州家庭服务行业协会。

8名执法人员:豆玉茗、田耕、陈百库、李晓琴、赵文波、张红、唐芳、孙燕。

 七、检查工作程序

 (一)预查比对。检查组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共享平台、业务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结合抽查任务要求确定合适的检查方式和检查程序。

(二)现场检查。检查组应当在现场检查5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放《兰州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通知书》,告知配合检查的相关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三)形成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确认“双随机”抽查记录表的相关检查结果,由检查组成员分别录入抽查系统。

(四)结果审核与公示。检查结果应当经本科室、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并在检查结果作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系统,该检查结果即自动归集到被检查对象名下,在公示系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两年以上。审核不同意的,退回检查人员重新作出检查结论,再次上报审核。

(五)救济途径。被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检查结果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任务执行科室和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任务执行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复查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无错误的予以维持。复查情况自作出复查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当事人。当事人对异议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兰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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