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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15

一、保障标准

(一)城市低保

2020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五区每人每月提高至783元,三县每人每月提高至589元,实行差额保障。残疾人保障对象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二十上浮计算。

(二)农村低保

2020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每人每年提高至4428元,实行分类施保。一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69元,二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三类保障对象为每人每月84元,四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8元。

(三)城乡特困供养困人员

2020年,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2215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和5757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每人每月发放120、220、320元。

(四)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分为“支出型”救助和“急难型”救助。支出型救助,主要针对因学、因残、因慢性病等刚性支出而返贫的贫困人口。支出型救助标准=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急难型救助,主要针对因灾害、交通事故、火灾、突发重大疾病等急难事项而返贫的贫困人口,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可采取资金前置,手续后补的方式,一次性可给予不超过25000元的临时救助金。

二、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三、城市低保申请流程

四、临时救助申请流程



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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