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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儿童公益广告宣传”项目采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等战略部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儿童关爱保护有关政策法规。兰州市民政局拟采用分散采购方式实施2020年度“儿童公益广告宣传”项目,现将具体采购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 兰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儿童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 自2020年5-10月,为期半年时间,通过融媒体、广播、电视播发,手机短信推送,省市报纸刊登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法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宣传,“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推进全市儿童工作水平的持续提高。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经费总额为2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五)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和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入账凭证);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八)供应商须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项目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价格分(30分)、商务分(10分)和技术分(60分)三部分组成。

五、公告时间

2020年5月11日-19日,共7个工作日。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13室,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7:00时。

联 系 人:何志文     联系电话:0931-8231036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时。

评审地点:兰州市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04室。

 

 

兰州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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