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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
关于城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儿童工作入户核查
项目采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01

为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薄弱,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推动民政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督促基层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基层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政策性保障兜底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甘民发〔2017〕247号)和市民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兰民发〔2018〕76号),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拟请具有核查能力的机构对兰州市社会救助相关工作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5月12日

二、核查对象

城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监护责任落实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情况。

三、核查范围

城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照料监护责任落实情况(8个区县每个区县抽2个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抽2个社区村,每个社区村抽4户共计128户)、残疾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情况(8个区县每个区县抽2个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抽2个社区村,每个社区村抽4户,其中残疾人和孤儿各2户,共计128户),总计256户

四、核查方式

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入户核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查阅资料、评估座谈,并对核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针对发现问题,由市民政局汇总反馈至当地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

五、项目预算

5.12万元

六、核查要求

核查第三方需为依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能力并能提供完善核查服务保障的机构。核查意向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机构相应资质及以往所做过的相似评估项目介绍等;

2.核查初步方案。需明确核查目的、核查对象与内容、核查方法和步骤、执行效果、社会反映、组织保障等内容。

七、公告时间及联系地址

公告时间:2020年4月1日17:00至4月8日17:00。公告期止后,公告发布人择优选择一家机构或团队实施核查。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916室

公告时间为4月1日至8日

联系人:丁宏健

联系电话:8231539  18993159131

                                

兰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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