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对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系统 反馈困难群众预警信息中困难家庭入户核查项目采购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0-09 |
为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薄弱,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推动民政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督促基层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基层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政策性保障兜底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甘民发〔2017〕247号)和市民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兰民发〔2018〕76号),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拟请具有核查能力的机构对兰州市社会救助相关工作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 二、核查对象 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反馈困难群众预警信息中预警困难家庭。 三、核查范围 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反馈困难群众预警信息中预警困难家庭。对城关区(316户)、安宁区(76户)、西固区(129户)、红古区(94户)预警困难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共计615户。 四、核查方式 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入户核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并对核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针对发现问题,由市民政局汇总反馈至当地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 五、项目预算 11.07万元 六、核查要求 核查第三方需为依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能力并能提供完善核查服务保障的机构。核查意向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机构相应资质及以往所做过的相似评估项目介绍等; 2.核查初步方案。需明确核查目的、核查对象与内容、核查方法和步骤、执行效果、社会反映、组织保障等内容。 七、公告时间及联系地址 公告时间:2020年10月9日17:00至10月14日17:00。公告期止后,公告发布人择优选择一家机构或团队实施核查。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916室 公告时间为10月9日至14日 联系人:丁宏健 联系电话:8231539 18993159131
兰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