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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建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包抓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9-08-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冲刺清零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发挥好民政部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职能,兰州市民政局建立局领导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包抓责任制,对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区县开展包抓工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责任落实。指导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严格落实兜底保障审批主体责任,乡镇落实调查审核主体责任。随机开展督导检查,准确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全力推动兜底保障清零筛查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排查农村低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彻底整改因审核、审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的漏保漏兜、错保错退、应退未退等问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坚决整改因监护、保障和服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特困人员居住环境差、个人卫生差、精神面貌差和基本生活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走访探视制度落实情况,彻底解决监护责任书“一签了之”、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等未落实监护责任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危房或彩钢房的问题。

二是抓重点任务。督促各区县民政部门按照《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方案》明确的8项整改任务,持续解决“两项制度”把握不准、临时救助不力、“两项补贴”及其他保障资金发放不及时、档案信息管理维护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对2018年底以来退出农村一、二类低保范围的人员进行“回头看”,对有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退出农村低保范围的一、二类对象有理有据;调整至三、四类的原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符合政策规定,对因突发变故重新符合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或农村特困人员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单人户施保条件的对象,及时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供养范围。

三是抓能力建设。督促区县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低保文书档案管理,集中力量对低保档案和信息系统进行一次彻底完善。准确调查核实有关信息,认真填写保障对象审核审批表,不得出现大量信息空白,不能以盖章方式替代审核或审批意见,也不能出现审核和审批意见“一字清”,更不能随意编造,导致出现逻辑关系错误等问题,确保档案信息、信息系统信息和保障对象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四是抓政策解读。督促指导各区县民政部门采取集中培训、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印制应知应会手册等形式,使各级经办人员对兜底保障政策全面学习、准确把握、融会贯通,并能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同时,面向群众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使其能够更进一步理解政策、认同政策,支持政策。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全面排查和解决已办理残疾证且符合条件,但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两项但只享受一项以及未按标准发放等问题;排查符合条件,但未办理残疾证导致无法享受“两项补贴”的问题,并督促区县及时向残联提供相关信息。(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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