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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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
发布日期:2019-05-28浏览次数: 字号:[ ]

工作职能: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市民政局党组和市社会组织党委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社会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主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规章制度,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负责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民政部门传达市社会组织党委要求,抓好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审查和选配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市属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党员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社会组织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承办市社会组织党委会议。收集会议议题、安排会议时间、整理并落实会议决议等。负责审批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督促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办公楼18楼(1817、1818室)

办公电话:0931-8238603、848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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