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红外高清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7-09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州市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7〕10号)的规定, 经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民政局财务审计处审核,现以市场自行询价招标的方式对执法记录仪进行采购, 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并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 项目名称:兰州市民政局红外高清现场执法记录仪采 购项目 (二) 项目预算:1.2万元 二、执法记录仪采购参数 根据民政服务职能和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本次执法记录仪采购将处理器性能、高清、红外、拍摄广角、拍摄续航能力作为重要参考。其中,处理器拟以国际主流方案为主,不低于安霸A7方案性能;产品需有红外夜视补光加强功能;拍摄广角不低于160°;两块电池,供电9小时以上;可支持拍摄2560*1080高清视频。采购过程中,因价格因素导致产品不能全部满足以上要求的,主要考量处理器、视角、夜视红外拍摄不低于要求。 主要参数: 处理器:不低于安霸A7方案性能; 画面视角:不低于160°; 像素清晰度:支持拍摄2560*1080高清视频; 防抖性能:电子防抖; 夜摄功能:支持; 电池类型:2块电池,供电9小时以上; 屏幕尺寸: 2.0英寸以上; 红外功能:夜视加强,夜视补光; 附加器材:附带肩夹、背夹、充电头、座充、数据线等必要设备; 存储类型: 硬盘或高速闪存,不低于32G容量。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如尚未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需提供统一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三)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四)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必须为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具的原件,将原件装订正本标书中); 以上要求的材料必须提供,其中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未按照要求制作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9:00至23日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报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广武商厦9楼921(兰州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 王坤毅 联系电话:0931-2198344 兰州市民政局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