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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洪灾来袭 兰州民政全力抢险救援
发布日期:2018-07-24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2018年7月22日晚至23日凌晨,兰州市皋兰县、永登县、兰州新区、红古区部分地方出现50毫米以上强降雨,导致部分乡镇相继发生洪涝灾害。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积极应对,采取措施全力做好救灾减灾工作。

一、加强应急值守

根据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市民政局领导上岗带班,救灾处全员24小时在岗值守。22日夜间,救灾处人员一方面严密监视天气变化,主动询问各县区雨情及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在接到县区灾情报告后立即报告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应急办,通过国家灾情系统及时续报灾情,确保了灾情信息准确传递。

二、及时查核灾情

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局长分别带队,组成灾情核查组赶赴皋兰县、兰州新区等受灾严重的乡镇,与受灾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实地核查灾情,共同研究灾民安置措施,为集中安置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助措施,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三、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此次洪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连夜紧急转移受灾人员398人(其中皋兰191人、永登29人、兰州新区178人)。皋兰县转移人员安置在皋兰县一中学生宿舍;永登县转移人员安置在永登县龙泉寺河西村委会和费家湾村委会;兰州新区转移安置人员临时集中安置在中川镇镇政府。截止23日19时,皋兰县新增转移人员   109人,实际安置人员达到300人;兰州新区转移人员安置在第一初级中学宿舍,共集中安置147人(减少的31人为投亲靠友)。

为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及生活救助工作,各受灾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民政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的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综合协调、物资供应、后勤保障、医疗救助等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有序开展工作。各安置点都设立了明确标示,引导受灾群众有序进入安置点。各安置点为受灾群众统一供给桶装方便面、矿泉水、火腿肠及热水等。23日早晨供给早餐有稀饭、馒头、小菜、鸡蛋等,中午供给烩菜、馒头等,保证了集中安置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住处、有医疗服务。

四、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7月23日3时市民政局接到皋兰县紧急转移人员需要调拨救灾物资的申请,市民政局分管局领导立即赶赴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安排调拨100件棉被、棉褥运达皋兰县一中统一安置点。23日17时,根据皋兰县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增加的实际,市民政局再次调拨棉被120床、棉大衣100件 。

五、立即启动自然灾害综合保险理赔程序

根据此次受灾情况,23日市民政局会同自然灾害综合保险承保公司,深入灾害现场逐户勘查受损情况,按照理赔裁定工作,启动快速理赔通道,对因灾死亡人员按照10万元给予人身伤亡赔偿,对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政府无责救助,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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