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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兰州市整改全市道路标识 道路名称不能带数字字母
发布日期:2018-06-11

B141号路、132号路……你知道兰州这些数字路到底在哪里吗?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兰州市道路标识设置,切实解决道路命名出现的不规范、不统一、不清晰、不便民等问题,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全市道路标识设置整改工作的通知》,将结合兰州市道路标识使用和管理现状,集中开展全市道路标识设置整改。

根据《通知》,兰州市要求各县区在涉及道路名称的相关会议和宣传报道中不得以数字或字母代替道路名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道路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工作。

《通知》要求,兰州市公安局要查清现有设置的带有数字或字母道路名称设置的来源,摸清设置带有数字或字母的道路指示牌的底数,根据政府或民政部门发布的道路命名通告设置道路指示标志。

兰州市民政局要指导全市范围内道路命名、更名的审核及道路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完成道路命名并发布道路命名通告。

兰州市建设局在道路建设和改造时,将道路命名作为前置条件,提前与民政部门联系和沟通,做好道路命名工作。在对外宣传中使用经合法程序命名的道路名称。在提交会议时不得使用带有数字或字母的道路名称。

兰州市规划局要加强与民政部门联系,提供规划道路基本信息,由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予以命名,在对外发布和有关会议上使用由民政部门命名的标准道路名称。

兰州市交通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标识设置。

《通知》还明确,各区县要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规范使用道路标准名称。道路标准名称按程序和审批权限命名后由兰州市、区县民政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对已设置的带有数字或字母道路名称按照标准道路名称设置道路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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