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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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法治民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8浏览次数: 字号:[ ]

兰民发〔2018〕11号

各区县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全市法治民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民政局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全市法治民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要点。

一、切实强化民政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民政建设全过程,把依法行政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着力督导各区县、民间组织管理局、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确定的任务,协调推动民间组织管理局、救助处、政权处、救灾处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认真落实中组部等4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逐步健全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日常学法、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学法档案、领导干部述法、学法情况通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等制度。充分利用市法制工作信息平台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组织1次局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年度网上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常态化,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用法、化解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加强与省民政厅、市法制办的沟通协调,做好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审查和公开发布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规定,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年内梳理完成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建立全市民政法律法规库,利用省市公众网络查询平台,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同时积极协调推动地方性立法工作,推进《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进程。

四、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和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市级民政部门内部执法资源的整合力度,配备必要的红外高清设备,夯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措施,着力提升执法的常态化、可溯化和透明化。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将通晓法律法规、熟悉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执法机构。积极推动区县民政部门配备内部法治人员,注重选拔、聘任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民政队伍,确保工作力量和法治工作任务相适应。严格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新进从事复议应诉、法制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五、着力推动民政职能转变依法履职

严格执行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标准化工作。

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梳理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录、健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库,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等活动,统一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按程序及时、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重点推进民政决策法制审核工作

认真执行《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在内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好防风险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违反环保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等其他违规例外自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加强行政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八、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认真落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讨论重大事项、起草重要文件、处理法律事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要主动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并作为重要参考。鼓励局属单位采取联合、单独或者按次购买方式聘用自身法律顾问。

九、健全完善民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健全完善复议应诉工作规程,规范答复(答辩)文书和举证材料,建立分工明确、运转流畅、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依法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判。建立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充实复议应诉工作力量。

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法、婚姻法,兵役法、收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政府规章,加大重要节点民政普法宣传力度,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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