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民党发〔2018〕85号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各支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现将《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重申纪律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和监督,带头遵守作风改进规定和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十四个严禁”,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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