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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民发〔2018〕19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公告》(兰扫黑办字﹝2018﹞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发动群众,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及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并向纵深发展。
兰州市民政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