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为兰州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 |||||||||||||||||||||||||||||||||||||||||||||||||||||||||||||||||||||||||||||||||||||||||||||||||
发布日期:2018-10-18 | |||||||||||||||||||||||||||||||||||||||||||||||||||||||||||||||||||||||||||||||||||||||||||||||||
尊敬的老年朋友们: 经市政府同意,兰州市民政局从2017年6月20日起为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的老年人统一免费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期限1年),运行一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理赔案件1064笔,赔款金额625万,简单赔付率120%以上,为了更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2018年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工作,继续免费统一购买,并且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了赔偿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及赔偿标准: 在2018年6月20日0时-2019年6月19日24时期间,具有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身故、残疾或产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发生意外最高可理赔5万元 注:60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可提高至100元/天;60岁以上老人因食物中毒可获4万元赔偿;80岁以上老人因交通意外身故可获4万元赔偿。 凡是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包含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的老年人,人保财险承诺:发生无责第三方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除上述保障之外,依据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政策,可再获2万元赔偿,意外伤害身故总保额扩大至5万元,意外住院治疗保险金额可提高至3万元。 索赔所需资料: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伤残保险金申请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申请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或其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例(含相关确诊的检查单、病历报告单等)、出院证明,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报案/咨询电话 各位尊敬的老年朋友: 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您身体受伤,请您积极展开救治,救治完请留存好相关单证,拨打以下电话报案: 人保财险 客 服:95518 中汇国际 陈辅平:13919194219 中汇国际 周富明 13609392398 各县区业务咨询电话
兰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网点电话 老年人意外伤害自费补充保险 一、项目背景 为满足非兰户籍长期在兰居住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需求,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兰州市民政局委托,结合甘肃实际情况,以此次兰州市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契机,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开发老年人面向市场统一销售的意外伤害自费补充保险产品。 二、投保户籍及年龄范围 被保险人户籍扩大至全甘肃省范围,投保年龄从60周岁以上扩大到45-99周岁之间。 三、保费缴纳 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个人缴纳。 四、保险方案
五、投保流程 扫一扫二维码,通过网络支付投保,即可获得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自动生成一张电子保单。 主办单位 兰州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 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承保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