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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兰州网:2017年兰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普通成年人和学龄前儿童调整为180元/人
发布日期:2017-09-26

   中国甘肃网9月1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刘晓芳) 记者9月13日从兰州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市医改办联合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2017年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今年,各级财政对全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补助标准达到450元以上,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做出相应调整:普通成年人、学龄前儿童由150元调整为180元/人,大中专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生由80元调整到100元/人。

  城乡重点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50元,其中一、二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个人不再办理缴费手续,三、四类保障对象只缴纳50%个人缴费,民政部门资助50%个人缴费。

  对农村居民来说,2016年个人缴费金额中,农村中小学生个人缴费下调50元,农村重点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标准与城镇保持一致,其中三、四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部分下调50元,实现了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的统一,减轻了农村居民的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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