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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一、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一)编制《“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一套,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 二、要求 编制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民政部《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等要求,必须达到但并不限于现行版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规要求。 编制必须完全满足委托方的需求,设计应遵循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扩展性、可管理性、便捷性等原则,并将这些原则充分融合统一。 (一)先进性 编制应采用先进的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法,尽量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技术,紧密结合建设单位实际,以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作为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使建成后的系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可靠性 编制应从系统整体架构着手,全方位考虑系统整体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建成后的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不因系统设计问题导致业务运行质量下降或中断。 (三)安全性 编制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确保建成后的系统在运行期间能够防护各类病毒及网络攻击,确保不因系统设计问题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 (四)经济性 编制应选择优化的网络结构和技术,在满足建设单位需求及必备网络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设施,减少投资,并且尽可能降低建成后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 (五)扩展性 编制应充分考虑信息化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考虑建设单位业务的拓展和管理体制的变化,确保建成后的系统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升级能力。 (六)可管理性 编制应采用先进的系统管理技术,尽可能降低建成后系统管理的复杂性。 (七)便捷性 编制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功能和使用设计上,要充分考虑用户使用的便捷性。
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询价文件说明(一)释义在本询价文件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术语/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4、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5、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有时也称“需方”、“买方”。 6、采购人代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采购人授权或委派,代表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的人员。 7、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8、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 9、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0、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时也称“供方”、“卖方”。 11、询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 12、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13、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1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5、安装: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 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工作内容。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 所有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6、服务(行为):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培训、提供咨询、售后回访、维修、更换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17、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8、书面形式:通过文字或书面材料成立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法律文件、信函、电函和其他书面材料。 19、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0、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1、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3、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 2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人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25、质量和服务相等: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26、恶意串通:包括(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 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7、询价响应文件:在询价采购中,询价供应商依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递交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书面文件,该文件应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8、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有型号的产品。 29、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有型号的产品。 3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二)询价文件的构成1、询价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条款 5、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三)对询价文件的质疑和答复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认定。上述期限后对本询价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四)询价文件的修改报价截止日期3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询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询价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份,对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二、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写(一)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本询价文件提供格式的,依格式填写,否则无效):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享报价表; 4、法人授权函; 5、报价资格证明文件; 6、售后服务承诺函; 7、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报价1、以“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列表中的全部或部分为单位进行报价。 2、请供应商不要超经营范围报价。 3、报价应为产品运至指定地点价,包括整体标准产品的安装、调试等费用,非标准产品应单独注明配件的价格,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4、应在询价文件所附的“报价清单”上写明报价产品的单价。此报价作为询价小组评标标准,但不能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5、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及修改1、询价响应文件正本的每份表格和文件均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询价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应将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面上标明询价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 2、为了方便评审,除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报价一览表”外,还应将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单独另行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然 后装入询价响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报价一览表”以询价文件中的包号为单位进行报价,不要列明各包中所包含的明细项目及其分项报价。 3、每一密封件封口条上应注明字样,见询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并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4、询价响应文件需由专人递交。 5、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以“报价邀请函”中所列为准,询价方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四、询价仪式和评审(一)询价仪式1、主持人:采购单位。 2、询价供应商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当众拆封唱出报价。 (二)评审1、成立询价采购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比较。询价小组组成情况见询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8。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询价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者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询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对询价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询价小组将审查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重要澄清或说明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询价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6、评审原则及方法 (1)询价评审方法:见询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9。 (2)评审程序:第一步,审查资格证明文件,符合的进入下一程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评审;第二步,审查、评审询价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所要求的产品 技术参数及与其相关的其他要求的响应情况,符合的进入下一程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评审;第三步,审查、评审询价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评审。 (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如果询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报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总体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性时,询价小组有权通知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作解释,或所作的解释不明显合理,经询价小组成员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供应商不能成交。询价小组成员可将第二个最低报价作为全部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如第二个最低报价也有上述情形,则依次类推。 (三)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询价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对评审过程或成交结果的质疑和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三条认定。上述期限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中 标 合 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根据兰州市 所需 (招标编号: )经评标委 员会决定定,兰州 ( 以下简称需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签订时间: 四、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基础,每份合同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服务明细清 单(盖双方公章)、编制页码、双方盖上骑封章。 五、合同总金额(小写): (大写): 六、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合格的服务,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供方承担服务完成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服务地点验收,如发现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供方对所供服务保质期应按承诺执行,自服务完成后之日算起至少一年,应于 日内到达使用单位提供免费维服。 5、付款方式:供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服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复印件(完税价),财政部门根据《验收报告》和《中标合 同》的规定由财政直接集中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6、违约责任: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进行服务,如不能,需方则按每天按中标金额的 0.5‰向供方收取滞纳金。 七、服务类型、数量和单价等见一览表。 八、服务时间: 九、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在合同签订地解决。 十、供应商违约,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到采购办备案,供需双方各一份、采购办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附表格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中所 有空格全填满)
第六部分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函致:兰州市民政局: 根据贵方“ ”项目的询价邀请(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名称、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⑴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⑵如果成交,我们根据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⑶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⑷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自投标之日起 天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⑸如果在投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⑺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联系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报价一览表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提交两份原件。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里;另一份装入报价信封中密封,并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标记密封、递交。
格式三:分项报价表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法人授权函致 :兰州市民政局: 本授权函声明: (供应商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贵 单位所需“ ”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以供应商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五:售后服务承诺函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2.其他有关优惠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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