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
兰州市民政局
关于1978年至201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一批(2002年至2016年)清理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2


 

兰民公告[2017]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市部署要求,兰州市民政局对1978年至201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一批(2002年至2016年)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19件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二、《关于印发<兰州市职业培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85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关于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基木殡葬(火化)免费服务的通知》等3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1978年至2016年兰州市民政局第一批(2002年至201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

1978年-2016年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xls


 

兰州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22日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