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兰州市民政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4

  兰民发〔2016〕169号

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甘民发﹝2016﹞133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市民政标准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现将《加快推进兰州市民政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州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8日

 

  加快推进兰州市民政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标准化是将标准化的理念、原则、方法运用到民政管理与服务中,通过制定标准并付诸实施,达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精细化,从而获得最佳服务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是构建现代民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民政部门管理与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是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局党组工作部署,现制定加快推进兰州市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要系统梳理本领域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研究制定处室、单位标准(工作规范),成熟的上升为局标准(工作规范),成效明显的申报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同时开展试点示范,组织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在实践中检验、完善标准,初步形成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办事、凭标准考核的机制,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各县(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制定民政业务管理标准(工作规范)。围绕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公共地名服务、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和民政业务开展地方标准研制。

  1.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研制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和养老机构管理标准。(责任单位:福慈处、老龄办)

  2.社会救助领域。重点研制救助服务、收入核对和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等标准。(责任单位:救助处)

  3.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领域。重点研制促进“三社联动”和社会组织登记等各类管理服务标准。(责任单位:人事处、基层政权处、民管局)

  4.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重点研制减灾救灾物资与装备、灾害风险管理、灾害损失评估、社区减灾、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评估、灾害救助等标准。(责任单位:救灾处)

  5.区划地名领域。重点研制地名命名、地名标志、地名文化和地名信息化等标准。(责任单位:区划地名处)

  6.社会事务领域。重点研制殡葬技术、管理与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收养评估、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和救助管理标准。(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殡管办、殡仪馆、救助站、儿童院)

  7.优抚安置、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志愿服务和民政信息化等领域。重点研制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责任单位:优抚安置处、双拥处、福慈处、安办、儿童院、福彩中心、人事处、慈善总会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研究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和服务标准(工作规范)。围绕法制加规范的管理原则,从服务事项、服务提供、能力要求、服务行为、服务流程、服务要素、服务监督、服务绩效、服务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标准化管理,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能。

  1.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制定信息采编、报送工作流程等,规范局机关内部管理。(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民政社会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等相关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财务审计处)

  3.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台账资料目录》,规范局属单位党支部创建工作,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党建处)

  4.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市纪委相关规定,制定驻局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标准,加大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三)贯彻实施标准。标准制修订与贯彻实施是标准化的两项重要任务,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动态循环。必须高度重视标准的贯彻实施,通过贯彻实施标准来评估、修订和完善标准,通过标准的制修订来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提升工作水平。各处室(单位)要对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已经颁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对计划制定的标准提前预算,争取列入计划,获得资金支持。对自行研究制定的标准进行组织实施、跟踪评估、修订和完善。

  (四)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宣传培训。标准化是以专业方法支撑业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管理方法,需要标准化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需要专业人员推进和全员参与。各处室(单位)要积极营造学习标准化知识和方法的氛围,培养标准化工作人才,通过多渠道多方法积极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和普及,开展宣标贯标活动,开展标准化工作研讨和交流,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与标准化管理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全市民政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局人事处牵头协调、各业务处室(单位)分头组织实施、政策法规处督导落实、民政系统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是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措施,细化责任。局人事处要协调市质监局等单位为处室(单位)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

  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俊东

  副组长:杜文艳

  成  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行政负责人。

  (二)强化督查通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要定期向局政策法规处报送标准化工作信息。局政策法规处要强化工作督查,适时通报局系统标准化建设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对县区民政局开展民政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三)大力宣传推广。各处室、各单位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宣传,把工作任务进展、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出去。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普及标准化知识,强化标准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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